一、项目编号:ZJ2025-DLGK-A0006-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鹿城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内容
中标供应商
中标价
(折扣率)
地址
1
标段一:金河、双屿、松台食堂食材单月采购包
******有限公司
75%
******街道大维路6号第一幢1-2层
2
标段二:金河、双屿、松台食堂食材双月采购包
70%
******街道下沈北路1719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服务期限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批
82.5
服务期内单月月份
具体采购要求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内双月月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德志、胡章杰、郑忠华、佟红、胡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2.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75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详细评审情况
投标单位
投标价
商务报标得分
技术资信得分
总分
评分结果
排名
70.00%
27.86
64.10
91.96
第4名
4
65.00%
62.60
90.46
第5名
5
3
75.00%
26.00
64.20
90.20
第6名
6
65.90
93.76
第2名
温州市新友种植专业合作社
68.00%
28.68
65.00
93.68
第3名
61.00
89.68
第7名
7
69.10
95.10
第1名
8
52.00
第8名
92.78
91.28
96.96
注:标段一和标段二不可同时中标,即标段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可为标段二中标候选供应商。******有限公司已成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税务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335号金河大厦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联系电话(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鹿城区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四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先生
质疑联系人:肖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先生、余先生
电话:0577-******
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财政部国库司
地址: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8401室、8403室
联系人:财政部政府采购投诉与举报受理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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