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单盖章上传,未上传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2025年物资需求计划,对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煤泥采取平台询价方式确定供货单位。欢迎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就本标书的全部内容前来投标。报名截止后招标方将进行实地踏查和样品检验,合格的企业方可参与此次投标。
一、项目内容、预估需求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及到货地点:
1.项目内容:煤泥;
2.预估需求量:3000吨;
以上约定的预计数量不作为实际订货数量,实际订货数量以本合同有效期内产品实物质量、价格、生产工艺配比等因素有关,以买方实际进货数量为准。
3.质量要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500kcal/kg;全硫≤2.5%;全水分≤18%;氯离子≤0.5%;(不允许勾兑低质煤或煤矸石等硬质块状杂物,否则造成煤磨大量排渣的将拒收)
4、供货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5、检斤方式:以买方入厂检斤数量为准。
6、交货方式:卖方按买方通知的到货期限、到货数量组织发货,运输途中的风险及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或承运单位承担。
7、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货物经买方汽车衡计量并经检验后,由买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货款总额,卖方根据确定的货款总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财务挂账后次月分期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易货。
二、对投标方的实质要求
1、投标方需熟悉鞍山冀东水泥大宗原材料进货流程,提前办理车辆入厂手续,根据鞍山冀东水泥要求及时供货(车辆随时安排),因其自身原因逾期没有供货,按比例扣除投标单位履约保证金。产品质量必须满足买方要求,供应质量不合格产品将会依据合同予以扣款结算或停止供货,供应不符合控制指标产品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投标单位履约保证金。
2、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方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合规,必须服从招标方要求并有履行投标承诺的诚意,工整规范填写投标文件内容,标书中涉及的资格证明(包括: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金隅阳光招采平台。报价时上传纸质报价单、投标承诺函。2、投标方应具备到鞍山冀东水泥道路运输能力,要求标载运输(根据道路运输源头治理要求超重车辆可能不予进厂),因运输原因逾期供货,按比例扣除投标单位履约保证金。
4、参加投标人需交纳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煤泥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交行鞍山分************银行回单复印件(或截图)提交平台审核;投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我单位有履约保证金未退还的,退还此次投标保证金)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10天内全额退还给投标方。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
******有限责任公司院内时,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公司人员的管理,服从该公司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违者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进厂送货(该排放标准买方随时根据环保部门规定调整)。
6、招标方将对此招标全程认真监控,严防舞弊行为。招标工作中一经发现有围标及其他舞弊的行为,招标方将立即中止招标。
7、投标方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招标方人员参加由投标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招标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招标方及其他商家利益。投标方如发现招标方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方有行贿、受贿行为,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的,招标方真诚欢迎您举报,一经查实,立即中止,重新组织招标。
8、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
9、授予合同: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规定的数量和有关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投标人一旦中标,将与招标人签订为期一年的供货合同,当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化时,双方协商可以调整中标人的价格,但提出调价一方必须提前向另一方提出书面调价申请,另一方同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如另一方不同意,双方可于提出调价申请满一个月后提前解除合同。申请期间双方按原合同执行。
三、 评标原则
1、投标文件实质响应的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同等条件,投标报价最低。
四、投标方发生下列情况,按废标处理,且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
2、投标人恶意竞标、串标、围标的。
3、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且未经招标人同意,拒绝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的。
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招标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
5、经查实,发现对招标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
6、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
五、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方不能接授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